浙江舟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中房网讯(刘敏/文)据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更好地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舟山市中心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实施细则。

2023年10月13日

  中房网讯(刘敏/文)据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更好地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舟山市中心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实施细则。

  细则提出,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签订《认购协议》且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楼盘已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申请人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目前不存在偿还贷款间隔期情形提取、按月冲还贷等提取的。

  同时,细则明确,申请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认购协议》约定的首付款,且不超过提取行为发生之日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提取金额之和。提取总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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