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18日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管理中心: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view-7-2ba9d3ba9322443f805022e1f3ab1b41.html),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nzfgjj@163.com
三、寄送信函至: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楼314号,邮编:530000。
附件: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 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