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批次智慧建筑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智慧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智慧建筑评价标准》T/CREA002—2020、T/CBIMU14—2020,我协会组织专家对前期申请智慧建筑标识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2023年12月评审通过的智慧建筑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12日。

2024年01月03日

  根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智慧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智慧建筑评价标准》T/CREA 002—2020、T/CBIMU 14—2020,我协会组织专家对前期申请智慧建筑标识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2023年12月评审通过的智慧建筑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2024年1月4日—1月1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向我会反映。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必须实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宅技术委员会

  电话:010—58934672

  附件:2023年12月批次智慧建筑项目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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